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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9月09日 17:4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2019]2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海南省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下列人员:

(一)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在我校、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与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

(二)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

(三)符合《关于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2〕5号)要求,在我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和播音等相关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一级水平,申请汉语言和对外汉语等相关学科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其他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五)参加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持有合格证3年内申请教师资格有效);

(六)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时,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岗前培训考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请于2019年9月15日至9月3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下方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报人网报入口”,认定机构选择“海南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所在高校”,并按要求完成申报。申请人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注意:任教学科不能填写“**类”,必须填写具体学科),上传1.5寸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申请表的“备注”栏填报所任教的高校,以便分类归档。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自误。

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0月11日,地点:行政办公楼420室。现场确认需验证原件(若网报时显示“已核验”,则该材料不需要再提交,显示“待核验”的材料需要现场提交原件审核),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学历证书。

④《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公章)。

⑤《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体检时间为近期三个月,自行打印“附件”到医院体检相关项目)。

⑥1张1.5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与网上申报系统电子相片相同),供办理证书使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再由申请人提交。学校审核原件后退还原件。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准确、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确认”通过。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申请表由各“高校确认点”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经认定机构审批,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时间拟安排如下:

海南大学 11月2日至3日(暂定)

2.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委托有关高校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琼教师〔2009〕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有关收费严格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1745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1、需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教师请提前联系琼台师专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参加考试,联系电话:65873659。

2、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可以不参加岗前培训、普通话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有关收费严格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1745号)执行,考试收费标准为260元/人。

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相关教师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66279034

联 系 人:刘老师、沈老师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9月9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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