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通知要求,现将《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工作的通知》(琼教语〔2018〕6号)予以转发,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进一步摸清教师普通话达标情况,认真核查,登记造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提交《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情况表》(附件2)和《普通话水平等级不达标教师情况表》(附件3)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于4月16日上午12点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0),纸质版需盖章。
联系人:刘勇勤、李春荣
电话:66279034
邮箱:765563755@qq.com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工作的通知》
2.《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情况表》
3.《普通话水平等级不达标教师情况表》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8年4月8日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工作的通知
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情况表
普通话水平等级不达标教师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