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要求,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现就做好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 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6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6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4.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2025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6.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类项目(不含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 B、C 档。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原则上应申请博士后引进类资助项目。项目执行期内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 B、C 档和上述项目。
7.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时间安排
(1)申请人在线申报时间:2026年2月24日-4月30日
(2)流动站在线系统审核提交:2026年5月6日-5月10日
(3)学校博管办在线系统审核、提交:2026年5月6日-5月14日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科研诚信情况复核:2026年5月19日-5月22日
(5)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5月-6月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博士后设站单位。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须在5月16日前逐级申请驳回。请联系流动站负责老师申请系统驳回,具体联系方式:

2.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书》(附件2-1),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3.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 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 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4.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险等)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5.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博新计划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下列条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2)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3)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五、其它未尽事宜
请查阅《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指南》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均可参加我校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负责老师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博士后人员,积极做好基金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98-66160355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