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通知要求,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9批面上资助及第19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为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9批面上资助及第19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男性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 18 个月内可多次申请;女性博士后研究人员放宽至进站 24 个月内可多次申请。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每人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
4.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且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
2.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
3.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获得过特别资助(包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特别是关于组织专家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程序及评审指标等说明,以提高获资助可能。
2.面上资助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特别资助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申请书模板均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所有申请材料不需要任何签字盖章,也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3.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流动站。申报过程中,如需对已提交的申请书进行修改,请联系流动站负责老师申请系统驳回,具体联系方式:

三、填表注意事项
1.《面上资助申请书》及《特别资助申请书》为在线生成。在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面上资助申请书》或《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但下载的《面上资助申请书》或《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面上资助申请书》及《特别资助申请书》中的“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3.《面上资助申请书》中“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以及评审专家判定其他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形,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4.《特别资助申请书》中的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特别资助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四、时间安排
(一)面上资助
1.申请人在线申报: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流动站在线系统审核提交:2026年4月1日至4月3日
3.学校博管办在线系统审核、提交:2026年4月3日至4月5日
(二)特别资助
1.申请人在线申报: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流动站在线系统审核提交:2026年4月1日至4月3日
3.学校博管办在线系统审核、提交:2026年4月3日至4月8日
五、其它未尽事宜
请查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参加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负责老师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博士后人员,积极做好基金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昝老师;联系电话:0898-66160355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