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是人才聚集高地,但受人事、薪酬等传统管理模式影响,在国际人才引进方面存在体制约束、薪酬待遇与国际不接轨不匹配等问题,那么,在此次《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这些方面是否有所突破?对此,海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璟透露,《实施方案》在放开口子、增强收入分配制度弹性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举措。
李璟介绍,首先,海南研究制定境外人员担任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法定机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允许省内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法定机构根据需要引进境外人才,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报批任命;同时,海南发布实施《海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外国人管理办法(试行)》,在省内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法定机构拿出一定数量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和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面向外籍人员招聘;并制定出台《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效率优先、激励和约束并重、分类管理的分配政策,提出事业单位聘用的外国人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解决收入分配制度缺乏弹性等问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国际人才的能力水平,采取平等协商,以“一人一议”方式确定薪酬总额,发放协议工资。
从目前实践看,协议工资大多在30-80万元的水平,有相当一部分高达100万元以上,大体上确保了外国人薪酬待遇与国际化接轨。下一步,海南还将就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进行探索,允许通过技术股权收益、资本市场变现等增加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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