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告》,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
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
现就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复审及注意事项
审查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
审查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213办公室
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须携带报名时所提交纸质材料的相应原件,在审查时间内到达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复审(复审的原件当场退还),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2.未能准时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下午14:00—18:00
面试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8号教学楼(旅游学院主楼)
A组(岗位ZJ01-06):候考室8-504
B组(岗位GL07-09):候考室8-505
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14:00前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候考室,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2.考生须在考前仔细阅读并在面试过程中严格遵守《海南大学2016年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考场规则》(附件2)。
附件:
1.海南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登记表(实验教辅等岗位)
2.海南大学2016年实验教辅等岗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考场规则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