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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海南大学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5:39 点击:

各有关高校、各位老师: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批〔20236号)《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委托有关高校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琼教师〔2009〕1号)等文件的精神,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海南大学测试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省内部分高校和我校计划申报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学历的教师(近两年通过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二、测试方式

本测试点通过说课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说课是教师面对同行和其他听众口头讲述具体课题的教学设想及其根据的教学研究形式,其内容包括五个方面:说教材,说学情,说教法,说学法,说教学程序。“五说”的核心是在说明“教什么”和“怎么教”的基础上,阐明“为什么这样教”。测试评价标准详见附件《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评价标准》。

三、地点与时间(已更新

时间:202310月29日(周日)

      上午 写说课稿  9:00-11:00 (考生须在8:45-9:00期间进场)

      下午 说课答辩  分3场进行

           第1场(各考场前10号):考生须在13:00-13:15期间进场

           第2场考场11-20号)考生须在14:30-14:45期间进场

           第3场考场21号之后)考生须在16:00-16:15期间进场

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四号教学楼(南楼)四五楼,共12个考场,详见附件《考场分布图》

★特别提示★

1.校外说课教师在考试当天可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从人行通道进校门(推荐北门)。

2.说课教师具体所在考场与说课答辩场次详见《准考证》——将由各校在10月27-28日期间分发。

四、程序与要求

(一)测试分组

根据测试人员的总体情况进行分组;主要以申请认定的学科类别为依据。

(二)教材选题

申请教师须自行选定与本学科专业(系统提交申请认定的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材1本,测试当天以抽签的形式抽取其中一个章节作为说课的课题。

(三)写说课稿

1.总时长120分钟其中写说课稿时间为90分钟,撰稿前30分钟抽签确定课题、登记选题并填写《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评价表》《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评估意见表》。

2.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在8:45-9:00期间进场;迟到不得进场

3.可携带选定的教材1本、相关教学参考书1本和黑水笔;手机在抽签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管不得携带其他通讯设备、参考书和资料进场。

4.结束后,说课稿经监考人员盖章后由本人自行带离并复印一式3份。

(四)说课答辩

1.说课时间为6分钟,答辩时间为4分钟。测试人员按通知要求分批、分考场依次进行。

2.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按所在场次进场时间准时进入候考室,并提交说课稿原件1份、复印件2份;迟到不得进场,取消测试资格。

3.说课课题须与说课稿课题一致,评委根据说课情况或测试项目相关内容进行提问。

4.综合成绩为评委评分的平均分;70分合格。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1745号文)执行,标准为260元/人本校老师另行通知

六、其它

各有关高校组织本校教师做好说课的准备工作,将各高校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以及说课费用缴费回执提前发送海南大学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cszk@hainanu.edu.cn

电话0898-66279034。



海南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3(2023.10.25已更新红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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