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在全国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工会联合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组织开展2023年海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海南省最美乡村教师推选活动。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海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和海南省最美乡村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范围、条件和奖励办法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市县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推荐人选需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年度考核必须均是合格及以上等次,遵纪守法,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人才需求,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6.近三年来(2021年以来),我省入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教师,可直接作为2023年海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三)奖励办法:海南省教书育人楷模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发放奖金10000元。
二、推选名额
我校申报推荐名额1个,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限额1个,材料填报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推选流程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严格按照“海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范围和具体指标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学校评审推荐。
四、推选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高度重视推选活动,要坚持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认真遴选,优中选优,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拟推荐人选要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三)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涉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四)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或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参评教书育人楷模的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五)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
(六)要积极配合省级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3年度海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做好审核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因时间紧迫,请各单位于8月18日上午12点前将有关材料报至人事处师德师风建设科(行政楼420室)。
附件:1.推荐人选材料报送须知
2. 2023年海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 2023年海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5.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海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和海南省最美乡村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23年8月17日
(联系人:白洋;联系电话:13648669056;邮箱:sdsf@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