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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17:4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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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于今年7月举办2023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掌握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方法,适应高校教师角色;提升师德水平、育人能力及实施课程思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自我专业发展。

二、培训对象

新分配或调入我校工作的专任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辅导员)以及往年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已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老师不需要参加培训)

各学院报送的培训对象必须为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已经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的聘用人员。各单位务必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培训对象资格。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随后将会同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高校报送的培训名单进行抽查复核,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 2023710—716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理论、高校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践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高等教育理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4门课程教学,重点放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方面。

(二)高校教师职业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师专业发展为主线,针对高等学校教师职业素质结构的需要,通过专题讲座,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育人能力和水平。

(三)教学实践:组织每位新教师开展备课、说课、讲课、评课等教学技能训练实践活动,由各高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五、培训方式

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主要是教育理论部分,以课堂讲授为主,答疑和讨论相结合。

(二)专题讲座。精选培训主题,通过专题讲座,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是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关键环节,由各高校通过校本培训自行组织实施。

六、培训考核

(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为教师资格认定必考科目。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的严肃性,其考核按照规范化考试要求,采取教考分离、闭卷考试形式,全省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评卷。

(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为考查课程,考核方式为撰写课程论文各1篇。

七、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将选派富有教学经验、责任心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严格执行学员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报到、上课、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已参加过2022年(仅限2022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但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今年可不参加集中培训,只需参加补考,且只需补考不及格的科目,已及格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补考与2023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同时进行。

(四)参加培训人员健康状况良好,可全程参加培训及考试。参训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各单位20236月30日前将纸质版《2023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1,补考请备注说明)、《2023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2)报送到办公楼420,同时将附件1电子文档发送至rscszk@hainanu.edu.cn。

 

联系电话:0898—66279034     联系人:老师、姚老师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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