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教师队伍结构调整,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学校管理、教辅队伍,健全人员流动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做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根据《海南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办法》(海大﹝2019﹞182号),结合各单位岗位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面向专任教师进行集中遴选管理和教辅人员,现将本年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
坚持岗位需要、结构优化原则,本次只面向专任教师遴选管理和教辅岗位人员。原则上不跨校区流动。
二、遴选的条件和要求
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具备履行相应岗位的能力。
(一)转入管理岗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顾全大局,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3.能够掌握有关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能够熟练地草拟有关文件,独立承担调查研究,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转入实验教辅岗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专业技术工作规程,主动为教学科研提供服务;
2.具有相应学科背景;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能够完成本岗位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岗位的具体要求,由各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三、遴选的程序
(一)发布岗位信息,详见《海南大学遴选管理和教辅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员填写《海南大学教职工校内转岗审批表》(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批准后,由单位汇总提交人事处。
(三)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事宜
专任教师转入管理岗位或教辅岗位,工资待遇按“就高原则”执行,今后如职务发生变动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五、时间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岗位遴选的专任教师(含在本单位转岗),将《海南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转岗审批表》(简称“《审批表》”,下同)交到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单位申报校内调动转岗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提交至海南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412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科邮箱:rscrsk@hainanu.edu.cn。
联系人:刘勇勤,方娇
联系电话:66279125,66293262
附件:1.海南大学遴选管理和教辅岗位一览表
2.海南大学教职工校内转岗审批表
3.单位申报校内调动转岗人员汇总表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