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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首届“十佳好老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7:28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评选“十佳好老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优中选优;

3.坚持向教学科研工作一线倾斜。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选。

三、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四青”及以上国家级人才不参与本次申报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导向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养过硬;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有良好的师德风范;

3.爱岗敬业,从严治教,自觉寓思想教育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好评;

4.治学严谨自律,恪守学术道德,科研学术成果较好,科学指导学生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5.热爱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自觉用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坚持立德树人,有其它突出表现者,经评选工作小组认定达到“十佳好老师”标准的。

(三)近三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

1.有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行为的;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或受到组织审查未作结论人员。

五、评选程序

(一)二级单位推荐。根据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择优推荐,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要求上报学校评选。

(二)资格条件审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候选人申报条件进行复核。复核通过,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三)网络投票。网络投票阶段由广大师生及校友登陆“十佳好老师”评选活动网站为自己喜爱的10位老师投票。

(四)评选工作小组评选。评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进行评审。

(五)公示。学校确定评选表彰名单后向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制定表彰文件。

(六)召开表彰大会。教师节期间,学校召开“十佳好老师”表彰大会,并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六、奖励

(一)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获得学校“十佳好老师”荣誉称号者,由学校向其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学校将广泛宣传“十佳好老师”的先进事迹,其事迹和获奖情况将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聘任、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推荐名额

本届“十佳好老师”共评选10名,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限额1名。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评选表彰是一项严肃的任务,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确保推荐质量;

2.各学院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精心组织;

3.严格遵守评选纪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对推荐评选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按时上报材料

1.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精炼、准确且言简意赅、事迹突出,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详见附件);另请附候选人彩色登记照电子版,要求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所在单位”。

2.2021625日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dsf@hainan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6188317

 

附件:海南大学首届“十佳好老师”评选推荐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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