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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高层次人才聘期届中(届满)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7:39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人事处将于11月下旬开展2020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聘期届中(届满)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书》签订日期为2015年8月份-12月份(届满考核)以及2017年8月份-12月份(届中考核)的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考核。

(二)《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书》签订日期为2015年8月份-12月份(届满考核)以及2017年8月份-12月份(届中考核)的D类、E类高层次人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核,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备案。

二、考核形式

主要采取自查自评和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

根据被考核人与学校签订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书》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的自评报告,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自评报告应对照聘任协议中规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总结汇报协议聘期内的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集中考核

学校人事处或用人单位组织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一般至少由7人组成,成员一般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党政负责人、相关学科的国家级人才、学科带头人、团队负责人等组成,组长在成员中推荐产生。被考核人员以PPT答辩的形式现场向考核专家组汇报聘期内岗位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专家组经过提问、评议、打分(打分表可参考附件4),给出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

三、公示及报送

各用人单位须将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通过线上(官网)线下(公示栏)结合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人事处备案,报送材料如下:

(一)《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1份;

(二)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总结(包括考核时间、地点、专家名单、考核流程及评议结果等,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送时间:2020年12月15日前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人事处人才与专家科(办公楼420室)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rczjk@hainanu.edu.cn,邮件命名:单位+姓名+人才层次+届满/届中考核材料

联系人:卫老师;联系电话:66188317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的聘期考核工作,考核过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鼓励本单位其他高层次人才和师生参与观摩。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一票否决”,突出业绩导向,按时完成。学校将依据聘期考核结果,决定后续人才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的发放及续聘等事宜。未及时报送考核结果的,将影响下一年度相关经费的发放。

 

    附件: 1.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考核名单

         2.D类、E类高层次人才考核名单

         3.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登记表

         4.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测评表

 

                                                              人事处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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