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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授予沧南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1:12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关于授予沧南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广大教师要以沧南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绝对忠诚、爱党爱教的崇高品质,学习他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学习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至诚情怀,学习他勇于攀登、服务人民的品格风范。要自觉将学习沧南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关于授予沧南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海南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12月31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教育部关于授予沧南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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