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天津大学对口合建定向培养博士招生指标的通知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和申报人员综合情况,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研究,拟向教育部和天津大学申报2020年对口合建定向培养博士招生指标10人(以教育部批复为准),具体专业和指标公布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申请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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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风景园林学
| 2
|
2
| 化学
| 2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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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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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械工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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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环境科学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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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共管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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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对口合建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招生质量,以上申报专业所在学院务必确保推荐至少3名教师参加考试。
请符合《海南大学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海大〔2019〕183号)条件的报考教师提前做好报考准备,认真复习,务必于12月底前在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上完成报名。已经报名但无申请专业指标的教师可以申请报考以上相近专业。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名、不参加考试,2年内取消报考资格,且不再予以安排其他能力提升计划。
全校教学单位从事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都可以申请以上定向培养博士招生指标,学校欢迎和鼓励专任教师积极申报,填写《报考天津大学“对口合建”专项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意向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公楼420室),电子版发送至rscszk@hainanu.edu.cn。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12日
报考天津大学“对口合建”专项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意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