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琼发〔2018〕8号),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 716号)及《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规定,现就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已在我校工作和新引进的人才。
(二)条件。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的认定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纸质材料:
(1)《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一式四份(封面加盖海南大学公章、海南省教育厅盖章审核),其中一份带有所在二级单位公章,表格中申请认定依据: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X人才(一)或(二)X条(其他类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材料);
(2)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佐证材料胶装成册,材料内容包括:
①目录;
②单位推荐意见;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最高学历复印件;
⑤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⑦在编人员提供在编在岗证明,非编在岗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任命文件复印件;
⑧根据申报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海南省高层次认定申报汇总表一份(表头加盖海南大学公章)。
2、提供电子版材料:
(1)《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扫描件(PDF版);(需加盖海南大学和海南省教育厅公章后扫描);
(2)胶装成册的佐证材料整本扫描件扫描件(PDF版)(需加盖海南大学公章后扫描);
(3)近期两寸免冠红底证件照(JPG版);
(4)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汇总表(EXCEL版)。
(二)初审。学院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确保《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填写内容及格式符合要求、材料齐全,作出意见(1份)并公示后,将材料报送学校审查。
(三)审查。学校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并报学校审定后报送教育厅审核。
(四)审核。教育厅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意见后报省级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咨询电话:66752521、66501217)。
(五)认定。省委人才发展局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为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并颁发相应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要突出师德师风、个人品德、能力和业绩,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严格审核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
(二)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及后续工作。
(三)学院审核材料时,对申报材料不齐全者应不予受理,填写汇总表时,不能修改样表格式。
(四)2019年5月24日前,以各学院、有关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9034
邮 箱:rscszk@hainanu.edu.cn
附件:
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
3.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4.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5.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9年5月9日附件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2.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
附件三: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附件四: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附件五:其他相关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