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职工培训工作,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本单位(部门)2012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具体如下:
一、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根据《海南大学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海大办[2008]65号),请各单位(部门)填报2012年度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的计划(计划仅在当年使用,往年已经审批同意的需重新填报)。
二、清华大学、南开大学教师进修学习
根据《海南大学质量工程对口支援教师进修和干部学习锻炼管理暂行办法》,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的学科和专业设置情况填报本单位(部门)教师2012年度申请前往清华、南开进修学习的计划,进修期限为一个学期,计划分两个学期分别填报。(清华大学进修可登录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查询)。
三、其他培训计划
根据《海南大学职工培训工作的暂行规定》(海大办[2008]66号),请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其他的师资培训计划,如:进修学习做博士后、访问学者等。
四、具体要求
1、申报攻读在职博士学位人员须填写《海南大学报考在职研究生审批表》,申报进修学习人员须填写《2012年教师进修申请表》,未按要求填报的不予受理。
2、各单位(部门)统一填报《海南大学2012年度职工培训计划汇总表》,并于2011年11月10日前送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3、各单位(部门)需加强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到进修学习锻炼是提高教师(干部)业务水平,拓宽学科视野的重要途径,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支持和安排有条件的人员参加进修、学习锻炼,并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附:1、海南大学2012年度职工培训计划汇总表
2、海南大学报考在职研究生审批表
3、2012年度教师进修申请表
海南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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