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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关于2009年选派教师进修和干部学习锻炼的通知
    时间:2009年02月27日 22:26 点击:

各单位: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我校将选派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赴清华大学等重点大学进修和学习锻炼,现就做好2009年的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校和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捐赠协议》,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对我校人才培养方面予以资助,学校将选派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赴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进修学习。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的学科和专业设置情况,至少推荐1名参加,推荐的人员应是单位所需要培养的骨干。为做好经费预算工作,结合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请各单位于2009年3月4日前将名单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二、根据2008年我校与中国农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南昌大学等签订的部分专业对口支援或合作办学协议,请所涉及的单位做好2009年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的选派工作,并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名单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三、推荐申报程序。由本人向单位申请,填写《2009年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申请表》,经单位审核汇总,报人事处师资科。

四、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的学费由学校负责。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津贴按规定执行。逾期不报的,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进修和学习锻炼时间以学期为单位,最长不超过2个学期。

六、重视此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进修、学习锻炼是提高教师(干部)业务水平,拓宽学科视野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支持和安排有条件的人员参加进修、学习锻炼,并按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附:《2009年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申请表》

海南大学人事处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www.hainanu.edu.cn2009年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申请表

//www.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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