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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关于开展2008年宝钢教育奖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年06月25日 10:20 点击:

新建网页 1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管委会、各单位及各部门:

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公益事业。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0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宝基字[2008]2号),今年分配给我校宝钢教育奖的名额有宝钢优秀教师奖3名,其中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为做好我校2008年宝钢教育奖教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2.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侧重教师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培养学生“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下同)的成效。

3.向基础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4.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6.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评审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评议并推荐候选人一名。

2.所在单位确定候选人后,应在本单位张榜公示三天,经无异议后于6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报学术委员会评议,评议结果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按票数从高到低排列汇总,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

4.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3名人选,其中1名为特等奖提名人选。

5.报送宝岗教育基金会。

四、评审材料

1.《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

2.申请的教师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3.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消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66279034

附件:1.《评审表》

2.《200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

3.《宝钢教育基金会与宝钢教育奖》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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