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琼人发[2008]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省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设置
考试专业设置和专业科目名称(见附件一)。各专业考试均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公共科目考试名称均为“经济基础知识”。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好报考专业,认真填写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明确所报的专业及子专业。
二、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08年11月1日进行, 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考试时间
| 科 目
| 11月1日
|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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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请参加初级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并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3 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经济系列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时间截至2008年12月31日。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24日至5月9日。
(二)报名地点:
1、市、县考生按属地原则到本人所在地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报名。
2、海府地区考生可直接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报名(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二楼,电话:65375001)。
五、报名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参考人员,按如下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考者到相应报名点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和《报考手册》等资料。
(二)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后签署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由审查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三)填涂《报名信息卡》;填涂信息必须与《资格考试报名表》内容相一致。
(四)持《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到相应报名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缴交考试费用。
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考生须提交或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壹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壹份(仅对中专学历且报考中级资格者作要求);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要及时将考生的有关资料按报考级别、专业分类,填写《海南省二OO八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并按《汇总表》排列顺序将《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分别装订成册或整理装袋,于2008年5月14日前送交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汇总。
六、考试收费
根据琼价费字[1997]124号文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
七、考试大纲、指定用书
(一)根据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二)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可以6月20日后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八、证书发放及其它
人事部公布成绩合格线后,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负责通过报名点向考试合格人员发《成绩合格通知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指定日期内,按办理资格证书的有关规定到原考试报名点办理资格证书登记手续,并由报名点统一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资格证书。
根据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实行全国统考或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1]76号)文件精神,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省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附件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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