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举办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资格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未取得考评员资格的人员。各学院根据所承担鉴定的或需增设的职业(工种)范围,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二)已取得考评员资格,聘用期满三年,需重新认定的人员。
(三)已取得考评员资格,需晋升高级考评员的人员。
二、报名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考评员:具有技师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
2、高级考评员: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考评员资格后有一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验。
3、特殊职业(工种)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提交材料
1、新申报考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张二寸红底彩色照片,并须提交《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报审核表(见附件1)和《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报审表》(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上报)。
2、换证考评员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考评员证原件,提供近三年考评工作总结一份(A4纸打印)、5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并须提交《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报审核表》(见附件1)和《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报审表》(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上报)。
请各单位汇总后,于7月2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钟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66279034@hainu.edu.cn。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
(三)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
(五)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
(六)职业分类与国家职业标准;
(七)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设与阅卷。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5年7月8日-10日
五、考核及证书核发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由人事劳动保障厅核发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结业证书和胸卡。
六、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用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承担,食宿、交通费学员自理。
(二)聘期满三年需换新证考评人员无须参加培训,直接参加考核,换证费(待定)。附件:1.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报审核表
2.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报审表
2015年6月24日
附件1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报审核表
附件2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报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