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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关于201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年06月02日 17:46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5]1号),今年分配给我校的宝钢优秀教师奖名额为3名,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为做好我校201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2.注重实效的原则。侧重教师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下同)的培养成效。

3.向基础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评审表》(见附件1)。

2.所在单位评议并推荐确定候选人1名,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议,拟定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人选。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式十份。

《评审表》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其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

2.申报教师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3.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消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6279034

Email:66279034@hainu.edu.cn

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015年6月3日

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附件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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