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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新闻
    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年07月08日 17:12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科技函【2013】23号)要求,为推进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确保艺术科研项目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补充、更新工作。现将我校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三)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公开出版或发表过理论研究成果,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为保证专家信息动态更新,2011年度已推荐专家如在本次报送范围,也需重新填写登记表并报送。

二、推荐专家领域

专家推荐领域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所含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含曲艺、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等门类范围;注意推荐新兴、交叉、综合性研究领域及相关学科的专家,如文化政策法规、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化艺术科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以及与这些领域相关的学科,如哲学、经济学、法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宗教学、心理学、文物考古学、建筑学等;同时注意兼顾艺术学各具体研究方向,如服装艺术、建筑艺术、环境艺术、公共艺术、视觉艺术、动漫、数字媒体艺术、互联网文化等。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和程序

1.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专家填报《专家信息登记表》和《专家信息统计表》(统计表内容需与登记表内容完全一致)。

2.专家提交《专家信息登记表》和《专家信息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学院汇总。

3.学院出具专家推荐意见,院长签字,与专家申报材料一起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0室),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854405421@qq.com。。

(二)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1日(周四)上午。

联系人:周兰愉 李炜

联系电话:66279034,66188317 附件一:《专家信息登记表》

附件二:《专家信息统计表》

2013年7月8日

专家信息登记表

专家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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