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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03日 17:29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150号)予以转发,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青年骨干教师进行申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录取人员应于年底前派出,原则上不办理延期手续;第二批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3月31日。

二、关于第二批推荐工作

1. 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职、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2.对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如申报时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的培训,可提供在读证明,先行申报,如被录取,外语合格后再予派出。

3.对已获得国外留学单位意向性邀请信的人员,可先行申报,如被录取,补充提交正式邀请信后再予派出。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回国满三年但不满五年的,如确有再次出国必要,亦可推荐,请在推荐函中简要说明。

5.申请人请于9月1日-10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三、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于9月1日-10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严格按照选派方法(详见附件),做好人员选派推荐工作,学校名额不超过三人。录取人员纳入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

四、选派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方式,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经校内审批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员名单。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使用工号登录海南大学外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10.37.41.36/hdwsManagement/),通过“教职工长期出国(境)申报”栏目,选择“国家公派(国家外专局项目)”子栏目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连同支撑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向学校择优推荐;

(三)人事处汇总,并会同国际合作交流处等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拟定初步人选;

(四)报学校审定。

五、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提前做好申报准备。请于2017年9月10日前,申请人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到人事处(行政办公楼420室)进行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系统自动生成);

2.《单位推荐意见表》(院长签字盖章);

3.《海南大学2017年申请出国访学青年教师情况一览表》;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8.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2张;

9.以上1-7材料须按顺序扫描后汇总至一个word文档电子版(命名:姓名+学院+出国访学扫描件)发送到邮箱(765563755@qq.com)。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遴选条件及程序)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765563755@qq.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10,咨询外事政策和网络申报)

联系人:林仕岛

联系电话:66215386

电子邮箱:498109503@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

2.《海南大学2017年申请出国访学青年教师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9月3日

《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

《海南大学2017年申请出国访学青年教师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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