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函〔2017〕365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专家与人才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 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推选名额
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申报推荐:
(一)涉嫌违法乱纪,被政法、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下结论的;
(二)受学校通报批评或受学院通报批评两次以上;
(三)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将职务发明或成果对外转让;
(四)聘期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度考核的。
四、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八)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递交有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在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并充分听取同行专家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公示,经单位讨论同意,做出推荐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评审
1.人事处会同组织部、纪检办、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材料进行复核;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四)学校推荐
由学校做出推荐意见并按要求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单位(部门)推荐报告1份。说明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
(二)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标注申报人姓名)各1份。注明申报类别(“一般申报类”或“产业创新类”),一览表内容包括: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技术职称、学历(学位)、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研究领域、专家类别、突出贡献、联系方式等。
(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纸质版2份、电子版(光盘,标注申报人姓名)1份。具体填写要求请登陆东方智辰公司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 下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进行信息填报,生成的后缀名为“.RPU”;网站咨询电话:010-83065045、83065046、83065047。
(四)推荐人选有关辅佐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五)另请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279034@hainu.edu.cn。
请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佳扣(人事处)、陈青(组织部)
联系电话:66279034、66219261
Email:66279034@hainu.edu.cn
附件:
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2.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3.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组织部
2017年4月21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www.hainanu.edu.cn附件2: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www.hainanu.edu.cn附件3: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