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新闻 >> 正文
    动态新闻
    关于做好2017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08日 17:34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和推荐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第十六届)设立:

1.青年教师基金95项,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80,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学科设置和名额分配见附件2;

2.西部高校青年教师基金10项。资助经费同青年教师基金。资助对象为在西部高校工作的青年教师,不单独组织申报,由理事会暨顾问委员会依据同行专家评审结果在申报项目中遴选,要求研究者具有发展潜力,课题与西部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3.青年教师奖100名。其中一等奖5名(自然科学类3名,人文社会科学类2名),奖金为人民币50,000元;二等奖15名(自然科学类1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5名),奖金为人民币30,000元;三等奖80名(自然科学类5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30名),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 二、校内接受申报和推荐时间

2017年3月8日-3月31日。 三、申报和推荐名额

1.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名额为2名;

2.青年教师奖候选人名额为1名。 四、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

2. 我校全职在岗教师(不包括兼任教师);

3.申报人年龄限制:35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更正,详见http://www.moe.gov.cn/s78/A20/s3117/moe_927/s6583/201702/t20170227_297484.html);

4.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5.在教学、研究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申报推荐:

(一)涉嫌违法乱纪,被政法、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下结论的;

(二)受学校通报批评或受学院通报批评两次以上;

(三)连续病休一年以上;

(四)调进学校工作时间不满一年;

(五)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将职务发明或成果对外转让;

(六)聘期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度考核的。 六、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八)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七、遴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递交有关材料。申报人从即日起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1.151.90.194/hydjj),认真阅读“通知公告”中的《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奖励申报平台操作手册》,从“模板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书模板,按照模板《操作手册》填写相关内容,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在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并充分听取同行专家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公示,经单位讨论同意,做出推荐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评审

1.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纪检办等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材料进行复核;

2.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人事处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四)公示

人事处按要求将评审结果在校内网首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学校推荐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做出推荐意见并按要求报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八、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7年版)》一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申请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用);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7年版)》一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推荐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用),并提供被推荐人3-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或教材,如被荐人有获得省部级奖励的,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7年版)》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7年版)》等材料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旧版本作废不予接收;

4.网上申报由学校遴选推荐后统一安排;

5.请各单位将上述纸质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办公楼420),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佳扣、刘勇勤

联系电话:66188317

电子邮箱:184890870@qq.com

附件: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学科设置和名额分配方案

3.具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资格的高校名单及可申报基金项目名额

4.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申请书

5.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8日

附件1-3: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

附件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申请书

附件5: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

  •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 联系电话: 0898-66163506
  • Copyright © 海南大学人事处 
  • 人事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