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建设百强高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进程,根据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教师能力提升计划,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本单位(部门)2017年度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具体如下:
一、学位提升计划。
支持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纳入各单位培训计划。
(一)攻读博士学位。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报考国际知名大学或国内高水平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学科应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方向一致;脱产时间为一年。根据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发展规划,45周岁以下(含)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二)攻读硕士学位。
35周岁以下(含)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报考攻读本校相关的专业硕士学位,以校内在职不脱产方式完成。
二、博士后研究。
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教人员到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脱产时间为一年。
三、国内访学、合作研究。
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每年选拔一批教师到国内高水平大学(“985”高校)做访学或到国内一流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四、出国(境)培训。
为积极推进人才国际化进程,学校鼓励中青年教师接受系统的国际化学术培养;重点支持一流学科、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以及各类人才培养工程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根据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发展规划,50周岁以下(含)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半年以上的出国(境)研修经历,并考虑将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历条件之一。
五、外语水平提升培训。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类出国留学外语资格水平培训与考试。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需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到提高教师能力的重要性,在学院合理安排调整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支持和安排有条件的人员参加进修、学习锻炼,并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申报进修的教师要提前与有意向的学校、导师联系,确保培训计划获批后能够如期实施。
2、申报人员须填写《海南大学职工国内培训进修申请表》或《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未按要求填报的不予受理。
3、各单位(部门)统一填报《海南大学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汇总表》,并于2016年12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海南大学职工国内培训进修申请表》、《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海南大学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一并送交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279034@hai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佳扣 刘勇勤 电话:66279034附件:
1.海南大学职工国内培训进修申请表
2.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
3.海南大学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汇总表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28日
海南大学职工国内培训进修申请表
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
海南大学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