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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11:58 点击: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现设有人才引进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人才与专家科、人事科(人事档案室)、岗位与聘任科、师资培养科、师德师风建设科、劳动工资保障科、综合科等科室,各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人才引进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71136(0898-66160355)。负责在编和员额人员的引进和公开招聘;负责全职聘用人员的引进;负责博士后招收、培养和管理;负责荣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学术导师等柔性引进专家的聘用和管理。

二、人才与专家科,联系电话:0898-66264502。负责高层次人才的管理与考核;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负责各类专家的推荐和申报;负责拔尖以上专家的服务工作;负责人才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三、人事科(人事档案室),联系电话:0898-66279063。负责办理教职工入职离职、校内人事调配手续;负责教职工(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除外)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职工(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除外)请假销假的审批及考勤工作;负责办理退休(含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手续;负责办理教职工(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除外)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及副处级以下人员政审手续;负责人事信息的收集、统计和相关报表填报工作;负责对教职工(公职人员除外)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编外人员的招聘与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档案管理。

四、岗位与聘任科,联系电话:0898-66279034。负责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负责岗位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与聘用。

五、师资培养科,联系电话:0898-66188317。负责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学历提升和培养工作;负责做好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对口合建高校专项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管理工作。

六、师德师风建设科,联系电话:0898-66188317。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牵头制定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二级单位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协调、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负责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的评价机制,牵头人才引进、岗位聘用、资格认定、考核晋升、评奖评优等环节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的综合考察与把关;负责完善师德监督机制,统筹开展师德违规查处工作;负责牵头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协同其他部门做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

七、劳动工资保障科,联系电话:0898-66215275。负责教职工人员变动、职务职称变动、薪级工资正常晋升、调资等工资标准的确定和审批工作;负责教职工各类工资介绍信的开具工作;负责人事工资数据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工资的月、季、年终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绩效工资总量额度的申报及分配工作。根据人员和工资变动情况,做好全校教职工每月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申报及缴费工作,并协助新进人员做好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接续工作;按政策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职工办理退休待遇的申报工作;协助教职工做好工伤认定、生育津贴申领工作。

八、综合科,联系电话:0898-66163506。负责公文转递,来函、来电、来访处理;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经费管理;负责相关业务开展的后勤保障;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年鉴编制;负责网站信息的发布及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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