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省职称工作的通知》(琼人劳保[2004)186号)精神,现就2004年全省文体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新闻、出版、图书、艺术(含美术师和文学创作)、群文、文博、播音、体育8个专业,评审级别分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四个等次。其中申报图书、艺术、群文、文博、播音、体育6个专业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和申报播音、体育两个专业副高专业技术资格送国家部委或外省评审。 二、评审范围:全省各单位属上述系列范围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评审材料
(一)人事部门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初级一式1份;
(二)《个人综述材料》。此材料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查确认后盖章。内容包括本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学历、学位、资历、政治思想情况、身体状况、年度考核结论、现职业绩情况;
(三)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和作品;
(四)任现职以来在专业领域获得的有关奖项;
(五)提交与《个人综述材料》所列各项情况互为对应的证明证据(复印件),并依序装订成册;
(六)外语(古汉语)、计算机成绩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评审材料时,须同时提交学历、职称、获奖证书、论文论著和作品原件,审验后退回。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申报时间为200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属送国家或外省评审的,见通知后即可申报)。地点:厅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65342389 联系人:张国威)。 六、评审时间:2005年1-2月,3月份核准后颁发证书。 七、评审费用:高级每人400元,中级每人260元,初级每人80元,与申报材料同时送交厅计划财务处。送国家或外省评审的按有关标准收费。 二00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