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1、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两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或荣誉学部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国家级人才等。
2、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或能为学科建设等学校发展作出贡献的其他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能显著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3、身体条件良好,有健全的医疗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5、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流动的情形;
6、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就来我校开展柔性智力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三、聘用形式和工作方式
1、采取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客座研究员或兼职教授等形式引进;
2、柔性人才协议期3年,到期不聘,协议自动终止。
3、柔性引进人才原则上不组建团队,不分配科研启动经费和实验面积;特殊申请须上报科发院/社科处审批。
4、学校为柔性引进人才提供生活津贴,学院和学校各承担一半费用。
四、引进程序
联系单位:海南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科(行政楼413室)
联系电话:0898-66271136
《海南大学柔性引进人才审批表》下载:海南大学柔性引进人才审批表-人才招聘网 (hainanu.edu.cn)